展覽實質分析
時至歲末: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同時,少讓自己麻煩上身
時值歲末,蕭風瑟瑟,又是一年春節來到。全國各地一些展覽中心、體育場,甚至是商店的臨時展廳內推出了形形色色的農展會和特賣會,其中不少打出了“名特優”、“當地特產”、“品牌特賣”的誘人招牌。然而,在這些展會上卻往往充斥著山寨產品和假貨,令消費者防不勝防。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也給自己帶來了不少麻煩啊!如何解決之一問題,還真是讓人頭疼不易。
警惕展會上商販打“游擊戰”
“去年曾在一個農展會上買過咸鴨子,誰知回到家打開一聞居然是臭的”市民王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去年曾興致勃勃地去了在某會展中心舉辦的大型農展會,逛了整整一下午后她滿載而歸,但回到家打開包裝袋才發現所買的咸鴨子已經變質。之后,她向展會主辦方反映,對方卻稱該攤位沒有在展會方登記過,這讓她非常納悶,“這些商販是如何混進展館的呢?”。
“有些參展商租下展臺后,直接轉租給了一些小廠家甚至私人攤位,賺上一筆攤位費”一位經營農展會多年的業內人士向記者“揭秘”,同時他提醒消費者要警惕展覽會門口、走道里的小攤販,因為他們拿不下展位,所以只能打“游擊戰”。還有雜牌企業私下租下其他企業展位,擺上自家的產品,一旦展會結束,便“消失”了。對此,市民選購產品時首先要看一看其是否有廠址、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且不忘向對方索取購物憑證。
“會蟲”出沒消費者需小心
近日,市民蘇女士在西鄉路的甘泉公園門口參加了一個農產品展銷會。本想淘點年貨的她發現,里面有不少攤主都是老面孔,甚至一名來自江蘇的攤主,原本是在小區附近賣炒貨,竟然在展會上賣起了藥材,而且在他的攤位上還赫然印著“東北特產、原供”的字樣。在展會上,她還看到其他的“熟面孔”,“這個人怎么哪里展銷會上都能看到”蘇女士不解。
這些展銷會上的熟面孔,就是業內所說的“會蟲”。某食品公司上海經銷商李先生告訴記者,自己認識的人里就有這種專門盯著展銷去推銷商品的。這些人通常沒有實體店,就是進了一批貨,借著展銷會的牌子把賣出去。李先生說,按照規定,若是正規的展會,展覽公司一般要求參展商提供營業執照和相關許可證,但公司對參展商賣什么東西并不加以干涉。
相較這些民辦農展會,“官辦”的農展會對參展商的資質要求顯然高了不止一個門檻。上海市農委經濟商務處處長王德弟告訴記者,這類農展會一般由市農委、商委和合作交流辦牽頭,由外省市當地農業主管部門組團來參加。來滬商家除了三證齊全外,還需出具各省市質量認證證書,且是一名“長期經營戶”,如果缺一則一律不準入。
特賣會上切勿看走眼
“太假了,一看就知道是假貨”市民小平前幾日路過虹口足球場,看到那里正舉行大規模的品牌特賣會,于是就前去一探究竟。在逛了幾個運動品牌的攤位后,他便大呼“上當”,“正宗的商標是繡上去的,而假貨是印上去的,且針腳也不齊”小平是一些運動服裝品牌的愛用者,他一眼就發現所謂的“品牌特賣會”上有不少是假貨。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即使買到是“山寨貨”,消費者通常也難以維權,因為很多傍名牌的“山寨貨”本身有注冊商標,所以只有被傍品牌的權利人才能以不正當競爭或侵權向行政部門舉報,進行維權。對于類似的特賣貨,消費者只有擦亮眼睛,不要貪圖價格低廉或迷信場地等其他因素進行沖動消費。
近年來,消費者對龍之夢特賣會等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宣傳的投訴驟然上升,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針對這一情況,近日,上海市工商局推出《上海市特賣會場地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強調了出租方慎重選擇承租方的責任。在《文本》中特別指出,出租方應審核承租方的主體資格、經營能力等相關情況,因選擇承租方不慎產生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引起群發事件、消費者投訴而導致賠償責任的,出租方應負連帶責任。
針對當前場地承租方漠視消費者權益,對消費投訴不聞不問的現狀,除了要求在特賣會舉辦期間發生消費投訴的,承租方應當先行賠付的約定條款外,還特別設定了出租方在特賣會舉辦結束后,對消費者的先行賠付義務,從而有效化解消費者因特賣會結束后投訴無主的困境。
(好展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