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
展覽品在展會中常遇到的問題
一個展覽會的價值,往往會被為數不多的貴重展品占去一半或大半。所以展品處理的重點實際就在這些貴重展品的出售上,很多展團為此大傷腦筋。而橫濱1980年上海工藝美術展覽為此提供了良好的經驗。在展覽開幕之前,將貴重展品做成精致的樣本,附上一張開幕請貼,通過當地的贊助機構派人送到當地的一些準買主手中,這就為目標買主的蒞臨展覽、購買展品做了很好的公關宣傳工作。結果,銷售成績極佳。
而現實展覽會中展覽品在也會或多或少遇到一些問題,經過總結,我們把問題提煉成為三個。
1、展覽品的運輸
如何將展覽品安全、準時、經濟地運到展在國的展覽館,并復運回國?一般均全權委托外運公司進行(外運公司通常又與其在展地國的運輸代理公司合作進行)。按外運公司的要求,展覽組織者應提供有關展覽品的資料,展覽會地址、日期、收件人,以及展覽品箱號、嘜頭、懈裝、尺碼、毛重、凈重、以及總的體積和重量等。
2、展覽品的安全與保險
出國展覽品的投保,我國一般在國內投保,投保的項目,一般是火險、水險、盜竊險。投保的作用,主要是防備萬一發生事故和失竊,尚可得到部分的補償。但補償永遠不會同失去的價值相等,特別供展覽、銷售的展賣品,推動了就等于失掉了市場時機,其看不見損失是難以追加的。所以,防患于未然是至關緊要的大事。防火處理、防火裝置、防盜措施、安全守衛與檢查制度,都應完善和健全,并貫穿于開箱至裝箱的整個展覽活動過程。特別是對那些“價值連城”的珠寶、文物之類,更應重點加以保護,力求做到萬無一失。
3、展覽品的處理
對展覽品的處理,一般有這樣幾種情況:
國內指定不出售的,應原件運回;貴重展品,一般可采取個別成交的辦法,或寄售的辦法。若二者都不成,則需運回;中、低檔的商品,一般采取折扣包銷的辦法,在展覽中蒙塵、光彩失色、吊掛受損之物,折扣較大(商檔的商品、藝術品一般不打折扣,有些令人矚目的精品,相反因展覽而身價上升)。
展覽道具類,除了鋁合金組裝式道具之外,一般不具有重復使用價值的東西,出于運費過大的考慮,大多就地處理或出售,或贈送,或作廢物處理。
(好展會網 )